2026-01-08- 15:09 | 来源:昆明信息港 编辑:曾子芮
2017年6月1日起,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(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)实施。根据《规定》,通过互联网站、应用程序、论坛、博客、微博客、公众账号、即时通信工具、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,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。
截至2025年12月31日,由云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批准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共162家,许可服务形式包括:互联网站75个,应用程序115个,论坛3个,公众账号778个,网络直播1个,共计972个服务项。
云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
2026年1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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