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6-12- 10:49 | 来源:昆明信息港 编辑:曾子芮
根据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》,通过互联网站、应用程序、论坛、博客、微博客、公众账号、即时通信工具、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,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。
截至2025年5月31日,由云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批准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共164家,许可服务形式包括:互联网站83个,应用程序117个,论坛2个,公众账号705个,网络直播1个,共计908个服务项。
云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
2025年6月11日